亭湖区动物卫生服务中心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瘦肉精测试卡等采购项目
浏览人数:5604次 更新时间:2022年07月09日
根据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盐城市亭湖区动物卫生服务中心亭湖区动物卫生服务中心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瘦肉精测试卡等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THDWWSFWZX1912-15
二、项目预算:分包一:6万元;分包二:2万元;分包三:1.8万元;分包四:1.2万元;分包五:1万元;分包六:1万元;分包七:0.2万元。
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四、采购内容:
分包一:瘦肉精测试卡6000条;
分包二: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4000份;
分包三:鸡新城疫苗360盒;
分包四:维生素复合预混料1000袋;
分包五:消毒药1000瓶;
分包六:羊痘活疫苗240瓶;
分包七:免疫证5000份。
投标人可同时投七个分包,兼投兼中。
五、供货时间及地点: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 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投分包采购项目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 一 年的财务报表,不足一年可不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完税证明、社保卡或社保本等有效证明,如提供社保卡的,须同时提供有效的查询途径以便复查);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其他资格要求:
分包二:供应商应持有农业部《兽药GMP证书》、《兽药生产许可证》、拟采购产品批准文号。
分包三:供应商应持有农业部《兽药GMP证书》、《兽药生产许可证》、拟采购产品批准文号。
分包六:供应商应持有农业部《兽药GMP证书》、《兽药生产许可证》、拟采购产品批准文号。
(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询价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19 年12月18日至1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 11:3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到盐城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大庆中路156号鼎盛时代广场1#-404室,联系人:陈敏慎、联系电话:13961998418)现场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电子档),同时缴纳100元(每个分包)文件工本费,未报名验资和交纳文件工本费的不得参与投标。单位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电话,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八、报价截止时间及要求
报价人请于 2019年12月23日下午15:00前将报价文件装订密封加盖公章,送至盐城市大庆中路156号鼎盛时代广场1#-404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盐城市亭湖区动物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0515-88262096
采购人:盐城市亭湖区动物卫生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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