漓江路东延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浏览人数:428次 更新时间:2022年07月09日
  一、盐城市东方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漓江路东延道路工程已经盐城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现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承包人。
  二、盐城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漓江路东延道路工程
  (2)工程地点:漓江路东延建设路址,西起华山路东至峨眉山路交叉口
  (3)工程规模:实施道路断面宽15米,全长约2370米,工程计划投资约1200万元
  (4)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工期要求:计划2010年3月30日开工,工期 90日历天
  四、发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及道路两侧雨水管道和桥涵等项工程内容包工包料施工。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有效书面文件为准。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申请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拟选派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职工,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投标时应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人员(含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至少3人)2009年7月份以来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及缴费时间证明)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4)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质)手续原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未递交者,其标书作无效标书处理。
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后评标细则)。
  八、请申请人于20100315日至201003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盐城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服务窗口(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联系电话:18961975236、13770005915;邮箱:yctx404@163.com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九、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515-83080019。
  盐城市建设局招标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515-88587313
  建设单位(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徐晓 王楠                     联系人:黄秀霞 陈利燕
  联系电话:0515-89910917             联系电话:0515-88388003
                                                         18961975236
  地址:盐城经济开发区招商中心9楼        地址:大庆中路156号1—404
2010年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