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河闸站工程招标公告

浏览人数:406次 更新时间:2022年07月09日

  一、 江苏省盐城经济开发区社区工作局 的 新生河闸站工程 已经 江苏省盐城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 ,已落实。现 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承包人。

  二、 盐城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新生河闸站工程

  (2)工程地点: 盐城经济开发区东区西潮河北侧与新生河交界处

  (3)工程规模:泵站排涝流量Q=8m3/s、装机容量4*75KW;抽排孔四孔、规格4*2.2 m,自排孔一孔、规格4.0m;主厂房117㎡、副厂房295㎡。工程计划总投资约500万元。

  (4)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 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工期要求:计划2010年02月开工,要求工期90日历天。

  四、发包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泵站构筑物的砌筑、泵站设备安装等项内容的包工包料施工。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有效书面文件为准。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职工,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项目经理投标时不允许更换。

  (3)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及项目组成人员(含委托代理人至少3人)自2009年1月份以来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及缴费期间)及复印件、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资质)手续原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未递交者,其标书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本项目采用 资格预审 全数入围办法确定潜在的合格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八、请申请人于2010年 1 月 6 日 15:00 时至2010年 1月 13  日15:00 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中,投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三楼)“1号投标报名箱(建设工程)”中。除本公告特殊约定外,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1)、(2)、(3)、(4)、(5)、(6)项资料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投标人在投标报名袋封面上应注明所投工程名称。

  (1)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已填写的新生河闸站工程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原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经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的复印件;(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5)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6)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及项目组成人员(含委托代理人至少3人)自2009年1月份以来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及缴费期间)及复印件、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6)投标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证书和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

  九、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资格预审文件》的格式由盐城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提供(盐城市大庆中路156号1-404,电话:0515-88388003  13851132036)。

  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按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的要求及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且不得无故放弃投标。

  十一、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515-83080019。

  盐城市建设局招标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515-88587313

  建设单位(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蔡志春  季飞                  联系人:黄秀霞

  联系电话:0515-88185219             联系电话:0515-88388003/13851132036

  地址:盐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19室        地址:大庆中路156号1—404


2010年 1 月 5 日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工期、施工方案等四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从高到低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中推荐的 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一、开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 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二、评标基准价确定: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确定为经开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95%。

  三、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的确定:

  开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7家(含7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7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选择7家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四、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7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1、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 限价。

  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2、报价分计算

  2.1参与详细评审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 的得70分。

  2.2参加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 有效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二)、质量与工期承诺  10分

  基本分10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及工期要求,得基本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及工期要求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组织设计  20分

  1、施工组织设计  18分

  施工方案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方案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7~18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但不限于):

  ⑴.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⑵.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图;

  ⑶.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⑷.各分部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⑸.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⑹.项目管理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⑺.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⑻.针对盐城经济开发区地质情况、本工程特点及本工程施工技术要求,详细说明本项目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

  ⑼.季节性、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施工措施;

  2、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辨  2分

  各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辨测试。对项目经理在接到通知后能够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测试的投标人,方可得基本分1.5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辨测试进行综合评分,得分范围为0—0.5分,得分计入总分。

  五、其它

  1、投标人和项目经理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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